一、背景依据
1、《湖南省专利条例》;
2、《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25号)
3、《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行[2019]11号)
4、《永州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永政办发[2018]17号);
6、《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0]61号)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25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鼓励技术创新、创造,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文件。
三、主要内容
《湖南省专利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知识产权事务经费中的专利经费部分主要用于专利战略实施、优势企业培育、专利申请资助、专利保护、专利信息和服务等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经费资助发明专利的维持,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0]61号)第十三条打造优质企业品牌之规定“对获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企业或所在县域、园区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