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零陵区民政局、零陵区财政局、零陵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零民发〔2024〕2号)文件,对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作了调整。为确保文件精神能够得到贯彻落实,下面,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4〕8号)及永州市民政局、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永民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决定调整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二、相关政策依据
1.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4〕8号)。2.永州市民政局、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永民发〔2024〕8号)。
三、调整主要内容
2024年1月1日起,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0元。
四、解读单位
零陵区民政局、零陵区财政局、零陵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由零陵区民政局负责解读,具体由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解读(联系人:唐学兵,联系电话:623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