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湘环发〔2025〕92号)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25年10月按照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总量管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以及2025年12月5日全省2026年双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推进会、12月12日永州市烟花爆竹管控推进会的相关部署要求,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组织起草了《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于2026年1月15日经零陵区人民政府同意予以印发和公示。
二、目标任务
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对烟花爆竹总量的管控和禁放,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的污染,降低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概率,提升全区空气质量。
三、主要内容
1.明确禁限燃放要求。禁放区为:七里店街道(全域),南津渡街道(全域),朝阳街道(全域),徐家井街道(全域),接履桥街道(潇湘社区、接履桥社区),石山脚街道(黄泥桥社区、五里堆社区),菱角塘镇(天字地村、梁木桥村,毛竹园村、六合官村)。限放区为:石山脚街道(和谐村、大夫庙村),菱角塘镇(文雷村、龙江寺村),接履桥街道(迴龙村、马坝村、新塘尾村)。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依法从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监管。限放区内,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禁止燃放。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及以上响应时,按照应急响应通告要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区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乡镇街道应做好本领域和辖区内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协同联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3.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配合做好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劝导、制止、报告工作。
4.加强部门监管执法。城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营造全面严管态势。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倡导环保、文明、安全过节理念,并积极举报全区范围内违规生产、销售、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12319”城管服务热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政策特点
明确禁限放区域的划定、设置禁限放时段、明确监管职责及联合执法的内容。
五、新老通告差异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零陵区中心城区 2025 年度开展烟花爆竹禁限燃放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零创文办〔2025〕2 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2026年1月16日
说明:解读内容应包含背景依据(必须)、目标任务(必须)、主要内容(必须)、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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