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集中育秧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双季稻生产的关键举措。为稳定全区双季稻区早稻生产, 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稳面积、增产量、提质量”目标,对早稻集中育秧的主体进行扶持,即对连片1亩以上机抛秧秧田(每亩可插大田50亩)、连片1亩以上机插秧秧田(每亩可插大田80亩)、连片2亩以上抛秧秧田(每亩可插大田20亩),大田育秧按实际可插大田面积每亩补贴30元,大棚设施工厂化集中育秧,按实际可插大田面积每亩补贴40元。
按照《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2024-2025年)的实施意见》(零农领发〔2024〕2 号),根据户申报(乡镇统计上报)、2024年航拍测算双季稻晚稻面积,乡镇(街道)、村(社区)上报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双季晚稻面积确定早稻集中育秧补贴面积和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补贴面积,现将核实汇总后的补贴数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公示日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零陵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746-6322439,地址:零陵区南津南路249号。
附件: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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